孟子曰:“求也为季氏宰,无能改于其德,而赋粟倍他日。孔子曰:‘求非我徒也,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。’由此观之,君不行仁政而富之,皆弃于孔子者也。况于为之强战?争地以战,杀人盈野;争城以战,杀人盈城。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,罪不容于死。故善战者服上刑,连诸侯者次之,辟草莱、任土地者次之。”
诗词朗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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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说:“冉求做季氏的家臣,不能改善他的德行。反而多征收了一倍佃租。孔子说:‘冉求不是我的学生,你们打响战鼓去攻击他都可以。’由此看来,不帮助君主实行仁政而帮助他聚敛财富,都是被孔子鄙弃的。何况是努力为君主作战的人?为争夺土地而作战,杀死的人遍布原野;为争夺城池而作战,杀死的人遍布城池,这就叫带领土地吃人肉,死刑都不足以惩罚他们的罪行。因此好战的人应该受最重的刑罚,鼓吹诸侯合纵连横发动战争的人,受次一等的刑罚,开垦荒地,分土授田的人受再次一等的刑罚。”